我的字算不上好看,既没有字帖里那般笔锋凌厉的筋骨,也没有旁人写得那样舒展娟秀,更算不上什么书法作品,只能说是普普通通,甚至说潦草都不为过。可说来也怪,在这一堆歪歪扭扭的字迹里,唯独两样东西,我自己看着还算顺眼,就是我的名字,和那些日常要签的数字。
大概是工作里签文件,填单据的次数太多,这两个组合被我写了成千上万遍。一笔一画,数字的弧度,名字的连笔,都成了肌肉里藏着的记忆。哪怕不看纸,手也能稳稳落下,写出熟悉的模样。偶尔翻到以前的文件,看着自己签的名字和数字,居然还会生出一点小小的得意:也就这两样,能勉强拿得出手。
说起来,我也只有用钢笔写字的时候,才敢说“字还能见人”。笔尖在纸上划过,墨水慢慢晕开,那些原本歪扭的笔画,好像都被钢笔的线条温柔地收住了。可一旦换成铅笔或圆珠笔,我就瞬间没了底气。圆珠笔的滑,铅笔的钝,都让我原本就不工整的字雪上加霜,写出来的样子,连我自己都忍不住皱眉头,实在不敢拿给别人看。
现时代敲键盘成了常态,聊天,写材料,记笔记…手指在键盘上敲得飞快,可真正拿起笔写字的机会却越来越少。有时候握着笔,甚至会愣神,要想半天才能想起一个字的正确写法,更别说写得好看了。以前上学老师总说“字如其人”。那时候我对着自己的字,常常会偷偷琢磨我这样的字,能看出我是什么样的人吗?是像它一样普通,还是藏着什么连我自己都没发现的模样?
后来慢慢想通了,其实字从来都不是一张标准答案。我的字不完美,就像我自己一样,有潦草的地方,也有只在特定时刻才拿得出手的闪光点。它藏着我无数次签字的日常,藏着我只敢用钢笔写字的小固执,也藏着我对慢下来、认真写字的一点执念。它不算好看,却是完完全全属于我的字迹,就像我自己一样,普通,却也带着独一份的温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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